关于雅安市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人员笔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的公告

类别:事业招考 时间:2020-11-26 浏览:94

   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,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,根据当前疫情情况,按照相关要求,现就笔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公告如下:
    一、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,通过微信小程序“国家政务服务平台”或“天府健康通”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,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。
    二、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需要全程佩戴口罩,可佩戴一次性手套,并做好手部卫生,同时注意社交距离。
    三、每场次考试前,考生应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考点。考生进入考点前,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(绿码),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(<37.3℃)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。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,除身份核验环节摘除口罩以外,应全程佩戴,做好个人防护。
    四、为避免影响考试,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,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、疑似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,或有境外相关旅居史的考生,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雅安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,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自觉接受隔离观察、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,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(2020年11月29日及以后日期)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
    五、考试当天入场时因体温异常、咳嗽等症状,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,不再参加此次考试。
    六、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、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,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,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。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,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,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。
    七、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应按网络提示签署《个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》,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、防疫要求,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、接受相应处理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、接触史、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,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、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,取消考试资格,终止考试。如有违法行为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